6月27日至28日,全国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现场会在云南省昭通市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分析面临形势,交流经验做法,对促进脱贫人口增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确保脱贫人口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不同群体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出席会议并讲话。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予波出席会议并致辞,云南省政府党组副书记王显刚出席会议并参加考察。国家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李敬辉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收入是衡量居民生活水平最核心、最基础的指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最根本的是要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各地区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帮扶政策,拓宽增收渠道,促进脱贫人口收入实现了持续较快增长。2022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4342元、同比增长14.3%,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11元、同比增长7.5%,增速分别高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个和1.2个百分点。832个脱贫县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4017元、同比增长13.9%,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3171元、同比增长14.5%。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会议强调,促进脱贫人口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还面临许多不确定、不稳定、难预料因素,必须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点面结合、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常抓不懈、抓细抓实,确保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在增收路径上,要持续抓好就业帮扶工作,增加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发挥帮扶产业带动增收作用,增加脱贫人口经营性收入;盘活用好农村资产,增加脱贫人口财产性收入;织密兜牢社会保障防线,尽量减轻脱贫人口支出负担。在帮扶对象上,要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的政策倾斜支持力度,对收入较低和收入下降脱贫人口实行一户一策、实行销号管理;在政策支撑上,要按规定落实发展类和保障类政策,用足用好促进稳岗就业和发展产业的帮扶政策,不断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及时纳入兜底保障。在组织保障上,中西部省份要切实用好防止返贫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数据信息系统,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用好各类帮扶资源,加力促进脱贫群众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会议要求,扎实做好脱贫人口收入信息监测统计工作。要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牢固树立脱贫人口增收是“干”出来的鲜明导向,规范做好脱贫人口收入信息监测统计工作,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要细化工作要求,在国家统一的制度设计下,结合各地实际优化操作规程,全面提高基层一线实操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确保政策理解到位、工作执行到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把脱贫人口收入信息采集、审核等关口,所有收入数据都要经过脱贫户的签字认可,确保收入数据真实可靠,统计结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要严格考核评估,聚焦脱贫人口收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格考核评估,坚决防止弄虚作假、算账增收、失真失实等问题,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会上,云南和河南2省乡村振兴局、上海市合作交流办、中国农业银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云南省昭通市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村振兴局、有关省(直辖市)东西部协作部门负责同志和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总结推广了云南在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方面的经验做法,组织实地考察了云南省昭通市有关项目。